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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粮食局关于开展江苏省示范粮库创建和评定活动的通知


  (五)储备粮管理水平

  1、各级储备粮实行专仓储存、专人保管、专账记载。

  2、中央储备粮和地方储备粮数量落实、质量落实、品种落实、地点落实。

  五、粮油储藏安全保障管理水平

  (一)基本要求

  粮油仓储企业必须加强抗御火灾、水灾的设施配备和队伍建设;加强电气设施维护保养,提高供电保障能力;配备管理信息与安全监控系统。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企业第一负责人为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人,对储粮安全、安全保卫、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汛抢险、化学药剂的管理、安全教育等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防汛抢险等制度并落实到具体人员。配备安全保卫工作必需的设备和器材。有切实可行的防灾抢险预案,22小时有专人值班,一旦发生险情,能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险。

  (二)消防设施、器材与消防能力

  1、消防设施与器材管理

  按企业规模、储粮数量和消防器材配备标准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做好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的维护,保证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按期通过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年度审核。

  2、消防队伍建设

  消防安全责任区明确,责任到人;消防队伍的负责人必须通过消防部门培训合格,成员必须定期培训,懂得一般消防知识,熟练操作常用的消防设备器材,能独立处理初期火灾事故。

  3、 防火措施

  加强对库内所有电器、线路和各种用电设备的检查和维修,高压架空电线下面不准存放粮食和易燃物品;库区内高大建筑物应按有关规定安装避雷设施,在雨季来临之前,认真进行避雷检测,防止发生雷击事故。露天货位以及各种生产设施之间,按消防部门要求保持必要的防火距离,消防通道畅通。有醒目的红色“严禁烟火”标识,无吸烟和违规使用明火行为。

  (三)抗洪设施与抗洪能力

  1、抗洪设施

  随时做好防汛抢险的各项准备工作,保持泄洪通道畅通。防汛抢险应急物资、器材和设备性能良好、运转正常。抗洪设施数量足以抗御当地重特大洪涝灾害。

  2、抗洪队伍

  抗洪队伍成员通过培训,具备基本抗洪知识。

  (四)电气设施与供电保障

  供电设施维护良好,运行正常,符合用电安全管理规范,无违章操作造成的供电故障,有功率足够的应急抢险发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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