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工信委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商务局、西安城投集团
(六)单位GDP用水量逐年下降
主要任务:制定并实施节水政策,淘汰高耗水企业,鼓励企业实行技术改造,实现用水零排放,提高全市工业用水循环利用率,确保单位GDP用水量较上年有所降低。提供2011年度水平衡图。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建委、市统计局、西安水务集团
(七)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逐年下降
主要任务: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推进清洁生产,从源头控制污染物产生量。加强末端治理,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保持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工业污染物低排放强度水平。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工信委
(八)城区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且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总天数的85%以上
主要任务:1. 进一步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市容园林、城管执法、市政、建设、环保等部门切实履行各自的扬尘监管职能,有效控制各类施工工地道路保洁、渣土车带泥上路等产生的二次扬尘污染。实施更严格的考核机制;2. 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公安部门牵头制定老旧车辆淘汰政策,加大老旧车辆淘汰、报废力度,控制机动车新增量,严查冒黑烟车辆。发改部门牵头制定实施国Ⅳ标准、油品保障工作方案;3. 提高城市清洁能源比例,有效控制城市燃煤量的增加幅度,发改部门牵头制定优化城市能源结构工作方案;4. 环保部门开展城市颗粒物来源解析,制定《西安市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大气污染预警机制,在气象条件不利时,采取更严格的控制措施,如人工影响、工地停工、机动车停驶等。力争2011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不少于306天,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由上年0.126毫克/标平方米降至0.115毫克/标平方米。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建委、市市容园林局、市监察局、市农委、市公安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房管局、市商务局、市城改办、市市政公用局、市建工集团、市地铁办、各区县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
(九)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
主要任务:认真贯彻执行《西安市城市饮用水源污染物防治管理条例》,加强水源地周围的环境整治工作,加大对水源地的巡查力度,建立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应急预案,确保饮用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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