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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2011年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提高”即在全面推进各项创模工程和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前提下,努力提高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和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
  --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力争306天,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由上年0.126毫克/标平方米降至0.115毫克/标平方米;
  --水功能区达标率由上年33%提高至50%;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0%。
  三、工作任务
  在全面推进创模工作,巩固提高省模创建成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狠抓难点,完成以下主要工作任务:
  (一)按期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任务
  主要任务:见市政府2011年减排工作方案,按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二)近三年城市市域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事件,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前一年未有重大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案件
  主要任务:加强涉危行业、企业监管,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避免辖区内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发生。加强环境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年底至少开展1-2次全市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级各相关部门、各区县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三)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连续三年名列本省(区)前列
  主要任务: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完成年度“城考”指标任务,按时上报环境统计年报数据和相关工作资料。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级各相关部门
  (四)近三年,每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000元,西部城市8500元;近三年,每年环境保护投资指数≧1.7%
  主要任务:保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加大对环保科研项目支持力度,增加环境保护投资,将环保投资纳入社会经济发展年度计划,确保此项指标持续稳定提高。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建委、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科技局
  (五)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逐年下降
  主要任务:加快淘汰高能耗重污染企业,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积极发展高科技、高附加值产业,确保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上年有所降低。提供2011年度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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