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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开展“严守三条禁令,创建诚信科室”专项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

  4.建立药械、药品供应商双合同制。药械、药品供应商在与医院签订业务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廉政合同,并向医院递交遵守廉政规定责任书。
  5.健全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根据卫生部2010年《关于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落实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对查实的行贿企业,2年内取消其参加集中采购的申请,医疗机构2年内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购入其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违者将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6.加强监督检查。组建监督员队伍,加强对医院职工遵守禁令、纪律规定和用药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员队伍可由医院领导、纪检监察人员、医德医风标兵及行风监督员组成,检查可采用定期不定期方式进行,医院之间应定期交换检查。检查情况在院内公示,并同时书面报告卫生局,必要时在系统内公示。
  7.加强收费管理。医院设立收费投诉受理办公室,病区设立收费复核员,认真核对病人住院期治疗、用药、耗材使用等情况;建立医疗服务收费定期核查制,由财务、医务和护理等部门组成核查小组定期检查,防止乱收费情况发生。
  8.完善医德医风奖惩制度。加强医德医风情况的记录、考核工作,健全医德医风基础资料,完善对违纪违规情况的提醒、谈话、公示等制度,加大医德医风奖惩措施力度,营造浓厚的医德医风氛围。
  五、时间安排
  2010年7月:建立活动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制定诚信科室标准;
  8月:开展学习活动,签订承诺书,药械药品供应商递交责任书,设立费用复核员,组建监督员队伍,完善有关制度规定;
  9-11月:深化推进各项活动;
  12月:开展满意度测评,进行活动成效评估;
  2011年1月:活动总结,命名诚信科室,表彰优秀医务人员。
  六、活动要求
  1.各级领导要端正思想,高度重视,把活动作为今年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各科室负责人要率先垂范,主动带头,遵守各项禁令规定,发挥良好的表率作用。
  2.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活动中的坚强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各级党组织要通过形式多样的组织生活,在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党员要带头学习,带头守纪,带头督查。
  3.切实保证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和医疗安全。要处理好工作和活动的关系,做到在保证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活动,在开展活动的过程中要注意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和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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