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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农资打假保春耕实施方案》的通知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农资打假保春耕实施方案》的通知
(十政办发[2011]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十堰经济开发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2011年全市农资打假保春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九日

  2011年全市农资打假保春耕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市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根据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农资打假保春耕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11〕10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按照“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原则,坚持“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集中整治和日常执法监督相结合”,大力开展农资打假保春耕活动,确保2011年我市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群体事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违法生产经营农资发案率继续下降,农资生产经营主体监督检查率达到100%,主要农资产品抽检率达到100%,假劣农资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二、工作重点
  种子:严厉查处无证生产经营、生产经营假劣种子、侵犯品种权和未审先推、包装标签、种子生产经营档案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农药:严厉查处经营、使用甲胺磷等五种国家禁用高毒农药,以杀虫剂、杀菌剂为重点,查处有效成分含量不足、无证生产、一证多用、冒用或套用登记证号等行为。
  肥料: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肥料,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秸秆腐熟剂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包装、标识、宣传不符合有关规定等违法行为。
  兽药和疫苗: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无证无批准文号生产经营、非法生产兽用生物制品等违法行为,加大禽流感疫苗、猪蓝耳病疫苗、口蹄疫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质量监管,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使用违禁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合物的行为,坚决取缔国家禁用的兽药。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查在饲料加工和养殖环节添加“瘦肉精”、“蛋白精”、莱克多巴胺、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
  农机:加强农机试验鉴定、农机质量投入监督和质量调查工作,突出对财政资金补贴购置机具的监管,联合相关部门着力调查农机及零配件“三无产品”,坚决打击制售假劣农机、零配件以及盗用冒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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