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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苏州市医政(医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16.深入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工作。完善防范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预案,加强医患沟通,建立纠错机制,努力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率,保证医疗安全。再创建一批平安医院,二级医院创建平安医院要达到90%以上。落实省卫生厅、省公安厅《江苏省医疗机构医疗纠纷和治安秩序管理暂行规定》、《苏州市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险管理办法》。大力开展《苏州市医患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宣传教育及全市医疗机构医疗隐患大排查工作,通过对医疗隐患的排查,消除医疗纠纷的苗头,减少纠纷发生率,积极做好医疗事故预防,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在各地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工作原有工作的基础上,推出新的调解措施,力争有新的突破。积极推行第三方调解,扶持第三方调解机构。巩固一级医院参加医疗责任保险100%的工作基础,继续推行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17.加快护理事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制订我市护理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以“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为抓手,以合理配置护士人力、实行责任护士制度、规范提供分级护理服务为三大核心,全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深化护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实行分层级使用护士,实施与绩效考核挂钩的薪酬分配制度。完善护理事业发展保障机制,加强临床护理服务支持系统建设,合理调整护理服务价格。
  18、继续推进“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扩大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的医院和病区,2011年,全市二、三级医院医院全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并将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纳入大型医院巡查、等级医院评审、临床重点专科考评、诊疗中心评审、综合目标考核等工作中。全面实施“苏州市年轻护士素质提高行动方案”,尽快提升年轻护士技术能力和人性化服务水平。积极发展专科护理,以高危科室为重点,扩大专科护士培养面。争取优质护理工程取得明显成绩,使病人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
  19.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对重点及高危科室的管理,落实医院重点部门SOP及质量控制工作。进一步完善医院感染管理网络体系建设,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医院感染管理,重点抓好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感染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江苏省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医院感染科规范化建设,加强专职人员队伍建设,强化人员培训,提高专职人员的业务素质及管理能力。以微生物监测和耐药菌监测为重点,规范医院目标性监测,逐步夯实目标性监测工作基础。积极开展院内感染现患率调查。继续加强血液净化机构管理,加强医务人员的洗手管理及职业安全防护管理。组织开展明查暗访活动,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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