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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认定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是做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工作的关键环节,各市、县农机局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务公开的要求,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并向社会公开。各地要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有何问题请及时与省局政策法规处联系。

  附件:1.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认定申请书格式

  2.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认定书格式

  附件1:
  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认定申请书格式

关于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的申请书

    市农机局:

本企业于    日领取 级《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现有从业人员   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   名、技术工人  名、管理人员  名、其他人员  名;回收拆解场地  平方米,具有必要的回收拆解设备及消防设施,年回收报废农业机械能力   台;没有出售、维修已报废农业机械或者出售已报废发动机、车架、变速箱、前桥、后桥,拼装农业机械、收销赃等违法经营行为记录;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标准。根据《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特申请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请予认定。

特此申请。

附: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基本情况表

  

           申请单位(公章)

            

抄送:     县(市、区)农机局。


  从事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基本情况表

企业名称

 

企业类型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编号

 

办公场所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建筑面积(平方米)

电话

    
    
    

报废农业机械拆解场地

拆解场地详细地址

自有/租赁

面积(平方米)

 

 

 

 

 

 

 

 

 

专业技术人员(含技术工人)和管理人员(总人数   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技术职称/等级

工作岗位

      
      
      
      
      
      
      
      
      

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设备

设备名称

数 量

单   位

自有/租赁

    
    
    
    
    
    
    
    
    
    
    

消防设施

设施名称

数 量

单   位

自有/租赁

    
    
    
    
    

县农机局

初审意见

 

 

 

 

               年  月  日(公章)

 

市农机局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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