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网络建设
1、成立“深圳市‘健康社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深圳市健康社区项目扩大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完善政策保障,加强督导,保证健康社区项目扩大试点工作逐步落实
“深圳市‘健康社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罗乐宣
副组长:林汉城、林德南
成 员:黄河清、董书贤、王三杰、赖丕生、廖欣、王玉琼
“深圳市‘健康社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基妇处),由林汉城兼任主任。负责协调落实健康社区项目扩大试点工作的各项具体措施,提供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支持,汇总各部门、各区上报的信息,及时报告工作进展等。成员为各区卫生局负责社区健康服务工作及健康教育的工作人员组成。
2、各区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区卫生局及试点街道、社区负责人组成,负责全区健康社区项目扩大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负责项目工作的督导。
3、各试点社区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设在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由社康中心主任兼任组长,负责协调社区各种资源,落实健康社区试点工作的各项具体措施,提供信息、技术等方面的支持、日常工作的管理等。
4、成立“深圳市健康社区工作技术指导小组”: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技术问题,掌握项目进度,定期向市、区健康社区示范项目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对健康社区的试点工作进行技术监测,根据信息反馈,调整实施方案;负责项目培训、质控和考核评价工作。
“深圳市健康社区工作技术指导小组”人员组成:
顾 问:郭 岩、程玉兰、孙建国
组 长: 林德南
副组长:杨国安
成 员:程锦泉、刘寿桃、刘铁榜、杨应周、黄先青、辜鸣、李建华、李勇、谢锦尧、张文新、徐良玉、陈宇琦
联络员:庄润森
(二)经费保障
健康社区试点工作纳入市、区两级卫生部门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内容及其财政预算,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三)加强培训
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社区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理论与技能水平。
1、培训对象:试点社区各相关组织领导、相关工作人员,包括: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工作站、物业管理等有关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
2、培训内容:介绍健康城市及健康社区在国内外发展状况,健康社区相关政策与理论、技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