⑷专家咨询组。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食源性疾病组,负责确定食物中毒事件级别,提出预防控制措施建议;对食物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进行技术指导;对食物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咨询意见。
各应急行动组负责人可以根据实际处置工作需要,增减相关应急行动组的参与单位。
3.4 食物中毒事件医疗卫生救援现场指挥部
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根据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可在事件现场设立现场医疗卫生应急处理指挥部,由现场最高卫生行政部门的负责人担任指挥。其职责是:统一指挥、协调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和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报告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关情况,提出有关建议;全面评估和总结食物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工作。
为提高处置效率,迅速展开工作,现场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启动若干个相关应急行动组。
3.5 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
⑴ 医疗救治机构:主要负责食物中毒病人的现场抢救、运送、诊治、必要的临床观察、病人生物样品的留验及协助相关机构展开调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市职业病防治院是本市化学中毒救治的主要基地,负责储备化学中毒特效解毒药,并对定点救治医院和其它医疗机构化学中毒救治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⑵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负责食物中毒事件的现场卫生学调查、流行病学调查、中毒因素的检测分析和事故原因调查,对现场处置及中毒病人救治提供技术支持。
⑶ 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卫生监督执法,负责对食物中毒事件的接报,对可疑食物中毒因素、食品加工场所采取行政控制措施,依法查处肇事单位违反《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行为。
深圳市食物中毒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图(见附件1)。
4 监测、预警和报告
4.1 监测
全市建立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的监测、预警和报告网络系统,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及时发现食物中毒事件或隐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食品加工场所进行食品卫生检测,在对检测结果全面分析的基础上,对可能存在的影响因素的种类及影响程度进行评价,及早发现和报告存在的食物中毒事故隐患;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企业医务室)应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及时发现、报告疑似食物中毒病人。
4.2 预警
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家委员会食源性疾病组要根据监测信息和食物中毒事件本身的发生、发展规律及特点,及时分析食物中毒危险因素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及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提出预警建议。市卫生局按规定程序发布预警信息。
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有关单位应按规定进行食物中毒事件预警报告:
⑴卫生监督机构在监督执法过程中,发现食品加工单位存在严重的食物中毒事件危害隐患时;
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对食品加工场所进行食品卫生检测与卫生学评价后,确定危害程度严重、存在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隐患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