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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第四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及继承人的通知

  全面、系统地继承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等,提高继承人的临床诊疗(技术)水平。
  【跟师要求】
  跟师时间每周不少于1.5个工作日,3年不得少于180个工作日。
  继承人在3年跟师学习期间,做好跟师笔记、随诊医案或操作记录,并细心揣摩、仔细领会,撰写心得体会、月工作记录。
  指导老师要言传(讲授)身教(临证),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向继承人传授个人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或技术专长;对所带继承人心得体会、月工作记录、医案或操作记录进行及时检查、批注,并将意见反馈给继承人。
  【跟师形式】
  继承人根据指导老师的时间表,安排跟师学习,并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1、跟师笔记
  跟师笔记是继承人进一步提炼心得体会、月工作记录和管理者阶段考核的原始依据。应做到有跟师就有记录。
  跟师笔记统一格式,采用便于分类整理的活页形式,内容包括:
  封面:继承工作教学单位、指导教师、继承人姓名、启用日期;
  内页:每页页眉包括阳历、阴历日期、天气情况栏目,以体现中医医案注重时令季节的特点;页脚有页码,便于查阅。
  跟师笔记的内容:指导老师面授的系统论述或只言片语;指导老师的典型案例;继承人应用老师经验的诊治案例;与老师的讨论内容;继承人的自身体会等,均可作为跟师笔记的内容记录。
  2、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是在理论学习、跟师笔记基础上整理而成的体现继承人对指导老师学术思想或经验的体会和领悟,原则上每月1篇。每篇心得体会的字数要求在1000字以上,内容要有一定的深度,能反映继承人跟师的体会。心得体会完成后交指导老师批阅。
  3、月工作记录
  月工作记录是继承人每月工作情况的实际反映,既是继承人书写年度总结和出师工作总结的基础,也是管理部门阶段考核的依据之一。月工作记录要求每月底整理出当月的跟师记录1篇,其篇幅可长可短,内容包括:时间、月学习计划、月学习计划完成情况及收获、指导老师评语等。
  4、医案整理
  医案内容:对跟师随诊案例和继承人应用指导老师经验诊治的案例进行整理。医案的内容一定要反映指导老师诊治疑难病独到的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后技术。
  医案形式:病案采用电子文档形式,通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建立的网络数据库平台进行传输,实现智能化管理。
  医案格式:考虑到继承工作教学特点,为突出指导老师临证辨治特色和用药思路,便于对名老中医独到学术思想或临床经验进行分析总结,医案需按以下格式(基本信息栏目)书写: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方式,主诉、现病史、既往史、辅助检查(若无就不需记录),辨证思路、处方用药、处方用药特色,继承人按语、老师评阅意见等。
  医案查阅目录:少数单位和继承人条件有限,无法开展电子病历等,也可采取传统医案记录(栏目同上),但继承人必须建立所选典型案例的详细查阅目录,便于出师考核时从医院病历库中提取。
  5、学术论文:其内容必须是反映指导老师学术思想或学术经验。论文格式参照有关期刊论文要求。
  【考核指标】
  1、跟师出勤记录显示跟师时间达到规定要求。
  2、跟师笔记、心得体会、月工作记录、随诊医案或操作记录、论文发表的数量、格式、内容符合要求,质量经专家验收认可。三年中,撰写心得体会36篇,撰写月工作记录36篇,医案整理60份或总结的中药特色技艺材料60份。
  3、跟师期间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期刊(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上发表1篇以上继承、总结指导老师学术思想和技术专长的论文。同一指导老师的两名继承人发表的整理或总结指导老师经验和专长的论文不得为同一专题。
  (三)临床实践
  【实践目的】
  通过在本单位独立临床(或实地)实践,应用指导老师学术思想、学术经验,提高继承人的临床诊疗水平和临床疗效或中药技能;继承人到省级以上临床重点学科(专科)进修,开阔眼界,博采众长,提高综合解决各种复杂疾病的能力与水平;通过临床实践,对指导老师的学术思想、学术经验有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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