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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8年深圳市慢性病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一)启动全国性病监测点、耐药淋球菌监测等新项目
  制订并组织实施深圳市性病监测和淋球菌耐药性监测方案,建立全市性病监测网络,系统化开展全市性病监测和淋球菌耐药性监测工作。
  (二)组织开展以社区为基础的性病综合防治工作
  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政府主导,社区场所主动参与,专业防治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规范化服务,社区居民积极应答的工作模式,开展工作试点。
  (三)继续开展性病防治项目工作
  加强项目工作的督导与落实,积极推进预防与控制梅毒母婴传播项目,男性同性恋人群艾滋病性病防治项目、公共服务场所高危人群干预项目等。继续加强收教所人群、发廊从业人员、劳教人群、献血人群、性病门诊人群等重点人群性病主动监测,掌握性病流行动态。
  (四)继续加大结核病防治工作力度
  全面开展第五轮全球基金流动人口结核病防治项目和耐多药结核病防治项目,加强与专科医院的协作和联系,落实流动人口结核病的治疗和管理,摸索耐多药结核病的管理,探索和建立结核病防治新模式。继续组织实施广东省结核病控制项目,加强结核杆菌耐药监测、学生人群和羁押人群等特殊人群的结核病防治工作。加强培训和网络直报管理,做好结核病疫情直报和专报工作。
  (五)深入开展麻风病防治工作
  按照《深圳市麻风病防治项目工作手册》要求,继续做好麻风病防治工作。麻风病早期发现率达80%,联合化疗率、完成化疗率95%以上,愈后患者监测率达95%。加强麻风病人登记、治疗、监测和随访工作,并及时完成各种报表上报省皮研所。
  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
  (一)启动新项目试点工作
  启动卫生部“维持健康体重和血压管理关键技术”的项目试点工作,启动国家质检总局“全国产品伤害监测”的项目试点工作。
  (二)做好“慢病综合防治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
  制定慢病防治示范社区工作规范,力争每个行政区至少建立一个慢病防治示范社区。
  (三)进一步加强全市社区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登记、管理和随访工作
  通过创建慢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加强社区/医院一体化糖尿病管理项目的督导;规范各区高血压、糖尿病报病管理;深入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社区综合防治项目等,提高社区高血压、糖尿病病人的管理率,保证管理工作的质量。
  (四)建立和完善慢性病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系统
  完成2008年第二轮慢性病及其相关危险因素调查,继续做好恶性肿瘤、脑卒中、伤害报病监测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慢性病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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