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查漏补种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儿童尤其是流动儿童预防接种证持有率和疫苗接种率,摸索流动儿童免疫接种模式,有效预防控制乙脑、乙肝、脊髓灰质炎等疫苗相应传染病的发生流行。规范狂犬疫苗接种,降低发病数。
(三)按照《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要求,做好第二类疫苗平稳过渡,积极落实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工作。
(四)认真落实国家消除麻疹行动计划,制定我市消除麻疹策略,努力降低麻疹的发病率。
六、做好健康相关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分析、评价、预报、预警及干预工作,提高防范、应对重大健康危害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一)积极开展水源污染监测工作,预防水源性疾病发生和流行。
(二)落实“国家空气污染与疾病监测示范点项目”工作,并完善“国家城市生活饮用水监测网络”建设工作;
(三)继续完善“深圳市食品污染物监测”体系,有效控制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开展营养促进与营养改善试点工作。
(四)研究建立市、区疾控机构主要理化检测项目工作方案,有效整合资源,加强新项目、新方法的研究,提升全市整体检测水平。
(五)继续建立健全深圳市学校卫生监测体系,尤其是对儿童青少年健康危险行为进行干预和完善学生伤害的监测工作。
七、积极开展防病知识宣传。
围绕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任务,针对危害人民健康的主要传染病,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传播形式,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卫生宣传教育,普及传染病的知识,把防治知识送进社区,送进每一个家庭,提高市民对传染病认识和自我防病能力。
八、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提高整体疾病监测水平。
(一)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我市监测水平。
(三)加强实验室技术储备工作,积极应对新发传染病,力争更多技术项目在区域上发挥优势。
九、加强国内国际的合作和交流。
进一步加强与粤、港、澳在传染病预防控制方面的信息和管理技术的交流。同时与国外研究机构和高等学府在科研和人才培训方面加强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