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开展《建筑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体系建设研究》的课题研究工作。为培养一批行业发展急需的高技能人才进行系统研究,课题研究成果能有效服务于行业的发展,促进企业重视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和使用。二是研究制定企业管理费中关于一线操作工人教育培训经费保证措施。有效督促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用于一线操作工人培训,并归集部分资金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以保障一线操作工人培训经费的有效使用和培训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加强对企业开展一线操作工人培训的协调和指导。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的协调配合,研究制定一线操作工人技能培训计划,在培训标准、培训内容和专业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强对培训的监督检查。四是举办一线操作工人技能大赛。联合市有关委办局,依托行业协会、大型国有企业组织企业一线操作工人技能大赛,营造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引导企业关心和爱护技能人才。
六、抓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教育管理工作
一是抓好注册执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按照继续教育的时间、内容、要求,指导行业协会和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对注册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物业管理师、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房屋征收拆迁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重点抓好建造师的继续教育,根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贯彻落实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北京市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全年要完成注册执业人员继续教育3.8万人次。二是抓好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继续教育。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预计全年参加培训考试人员达3.2万人次。三是抓好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资格管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职业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考试标准。对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及物业管理专业、房屋征收拆迁人员、房屋建筑使用安全专业人员开展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计划全年要完成10.4万人次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规范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职业能力评价,提高其业务素质和职业水平,以满足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和房屋管理对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需求。四是抓好村镇建筑工匠的培训和使用管理。落实《关于加强北京市村镇建筑工匠培训与使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广泛开展对农村工匠队伍的培训工作,尤其是建设抗震节能型新农居的建筑知识和施工方法的培训,提高工匠的建房技能,全年培训达到1500 人次。并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建设管理部门建立工匠管理机制,完善工匠使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