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深圳市精神卫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报病、访视和免费服药的工作,发挥信息系统动态、即时的特点,及时掌握全市精神卫生的情况,实现精神疾病监测和统计的自动化。
(二)充分利用好现有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宣传栏、咨询义诊等健教宣传活动要及时上传,相关工作人员要及时查看上级的通知、文件。
(三)年终考核中的健教宣传等活动、精神病人访视、新报病人和免费服药工作将直接采纳信息系统的数据。
四、继续加强精神卫生知识宣传
(一)开展精神疾病和心理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力争做到每月市和六区各有一次公开免费心理卫生知识讲座,在全市有条件的社区开展社区心理咨询和辅导,举办针对残疾人、社区居民、学生和外来劳务工的讲座100场,编印心理卫生知识和预防的宣传资料发放到每个试点社康。
(二)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要达到40%,在校学生心理保健知识知晓率要达到50%。
五、加强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落实社区康复计划,降低复发率。
(一)要发挥宝安区、福田区“广东省精神疾病医院-社区一体化防治康复示范区”的作用,总结经验,向全市推广。完善工作制度,开展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做好辖区精神疾病患者的发现、登记、评估和访视等工作,制定好应急处置方案,筹措经费落实免费服药和免费治疗的措施。
(二)进一步落实“精防康复十一五方案”。加强与残联等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切实做好精神病人解锁、报病、双向转介和低保贫困病人免费服药等工作。
(三)要按照“十一五方案”要求,发挥各级精防康复技术指导中心的作用,做好精神疾病患者的报病和转介,加强对基层精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技术服务,配合迎接全国“人人享有康复”的检查验收工作。
六、建立我市心理危机干预网络,加强重点人群预防。
进一步充实完善市心理危机干预中心的同时,各区要成立心理危机干预分中心,选派合适的人员参加相应的培训、进修、学习,加强与应急指挥中心、公安、综合医院、新闻单位等部门的联系,积极、主动、有效地参与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心理救援和危机干预工作,增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中的能力。努力降低心理危机对市民的危害。
七、加速精神卫生立法工作,促进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