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和推进重点学科体系建设,切实提高重点学科技术水平,引领全市医学科技进一步发展。重新规划学科分布、分类和命名,制订学科分类评审标准。
(二)工作重点
科学规划学科分布、分类和命名,制订学科分类评审标准;进一步明确发展方向,确定发展目标,按照非行政许可的规范要求制定、出台管理办法。
创新点:按市民健康需求和我市居民疾病谱对重点学科进行科学规划;完善分类评审制度;实施“重中之中”扶持计划。
(三)主要措施
1.按市政府非行政许可要求,进一步加强重点学科规范管理,制定和出台深圳市医学重点学科管理规范性文件。
2.根据影响市民健康的专业需求对重点学科重新规划,引导学科科学设置;按新的规划将现有学科重新分类并规范命名。
3.实施学科建设“重中之重扶持计划”,对确定为国家及省级重点学科的要予以重点支持,扶强扶优,努力创建知名学科,带动全市医学科技进一步发展。
4.制订公共卫生类重点学科评估指标体系。
5.完成第三批重点学科中期评估工作。
三、骨干人才培养与学术交流
(一)工作目标
按照“引进与培养相结合”的原则,加大人才培养力度,促进技术水平和科技优势的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重点
加强人才培养规划和政策性引导,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鼓励卫生技术人员进修培训和出国深造,大力开展深圳与国内外的医学学术交流。
创新点:与市外专局联合拓展骨干人员境外进修培训项目,加强对学科带头人及骨干的培养。
(三)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有利于人才培养的激励机制,加强政策性引导,鼓励卫生技术人员外出学习进修。
2.做好学科带头人及骨干培养的计划并实施。在加强国内进修培训的同时,加大境外进修与培训力度,注重进修培训成效。
3.继续加强与中国工程院医药卫生学部委员会及境内外高校或学术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丰富活动形式,加强针对性,提高学术交流效益。
四、全科医学教育培训
(一)工作目标
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合格的全科医生,为实现“小病在社区”的目标提供人才保障。
(二)工作重点
重点组织实施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继续做好岗位培训,加强师资培训和基地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