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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8年深圳市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工作要点的通知

  推进“三引导一通报”制度的落实,解决产科资源发展相对滞后带来的不安全因素,降低孕产妇死亡和减少产科并发病。
  (5)落实规划,加强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进一步落实《深圳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的目标,落实妇女常见病检查工作规范,提高全市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的质量,保障广大妇女的身体健康。
  (6)专案管理,提高体弱儿童、高危儿童服务水平。完善体弱儿童、高危儿童管理程序,加强专案管理质量,提高体弱儿童、高危儿童的诊断、治疗、追踪、随访、指导等服务水平。完善《深圳市儿童合理膳食指南》,推进深圳市儿童营养指导工作,降低儿童肥胖和营养不良发生率。
  5、加强三级预防措施,全面组织实施预防出生缺陷项目,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组织实施预防出生缺陷工程,加强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及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重点是进一步规范“免费”婚检管理,提高婚检率;加强市妇幼保健院、市人民医院的产前诊断中心及市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的硬件建设和内涵建设;开展预防“地中海贫血”培训、筛查、诊断及干预工作,减少“地贫”患儿出生;开展“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流行病学调查及干预;加强出生缺陷三级预防系统化管理,促进出生缺陷的预防、诊断、治疗及康复工作协调有序开展。
  6、加强日常监督,健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机制。
  贯彻落实“一法两纲”,强化日常监督责任,探索建立包括依法规范执业、保障技术水平和居民满意程度等为主要内容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计分制度和退出机制,健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监管机制。
  7、完善妇幼卫生监测制度和预警机制,提高监测水平和质量。
  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各项指标的监测、动态观察和分析,提高妇幼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实用性,提高监测水平和质量。完善妇幼卫生监测预警机制,研究妇幼卫生主要监测指标预警值的测定方法,探索建立应对预警的应急预案。
  8、加强妇幼保健人才队伍建设。
  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技术水平和能力”为目的举办各种专业技术培训班,重点是加强群体保健管理、产前诊断技术、急危重症急救管理的培训,以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深入研究,加强与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三、健康教育工作
  (一)主要目标
  健全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服务网络;促进《深圳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2006-2010)》、《深圳市医院健康教育工作规范》的全面落实,提高服务能力;以促进健康为中心,加强健康教育工作制度规范建设;探索建立创新健康教育工作模式,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市民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市民基本健康行为形成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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