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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8年深圳市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工作要点的通知

  1、加大“一法两纲”力度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妇幼卫生工作的认识。
  以妇幼卫生工作的总纲--“一法两纲”为统领,加大宣传力度,充分提高政府相关部门及全社会对妇幼卫生工作的认识,为促进妇幼卫生工作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结合“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等节日,开展“一法两纲”大型专题宣传活动;开展妇幼卫生系统人员“一法两纲”知识竞赛活动。
  2、制定并全面组织实施《深圳市关于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力构建面向全人口的妇幼保健二级服务网。
  全面组织实施《深圳市关于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以市、区妇幼保健院为业务指导中心、各级医疗单位妇幼保健部门为网点、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为网底、覆盖全人口的妇幼保健二级服务网络建设,建立起与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功能全、能力强、质量高、覆盖广的妇幼保健服务网络,保障广大妇女儿童身心健康。
  3、依托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努力改善妇幼保健服务的可及性。
  贯彻“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妇幼保健机构调整职能,在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立工作平台,将适宜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开展的服务工作落实到社区。在市、区妇幼保健机构指导下,充分发挥社康中心在公共卫生网络中的作用,提供“高质量、低费用,高效率、广覆盖”的基本妇幼保健服务,建立社区健康服务机构与市区妇幼保健机构、产科医院合理分工的协作关系。
  4、统筹兼顾,拓展内涵,全面提高服务能力。
  (1)统筹兼顾,提高妇幼保健专业机构内涵建设。市区妇幼保健院在强调以“保健为中心”的同时,统筹兼顾,提高服务能力,要围绕以保障生殖健康为主题,保健和临床相结合,根据不同健康需求,不断拓展妇幼保健服务内涵,提供不同层次的妇幼保健服务,满足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
  (2)巩固成果,提高两个系统管理率、降低两个死亡率。继续完善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和技术服务规范,巩固深圳市“降消”项目成果,完善“降消”项目长效机制,继续深入开展“降消”项目宣传、培训、督导、贫困救助工作,切实提高孕产妇保健和儿童保健的系统管理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
  (3)加强建设,提高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加强急危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急救工作,切实加强硬件、软件建设,加强危重症孕产妇监护中心(MICU)和新生儿重症监护中心(NICU)建设,提高救治能力。
  (4)规范管理,提高孕产期服务质量。规范孕期健康教育、孕妇学校管理、高危孕产妇管理,扎实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垂直传播项目。规范产科管理,提高产科质量及服务能力。推进人性化服务,巩固和规范全程助产责任制,提高产科医生技术水平和观察产程的能力,预防新生儿窒息、产后出血等并发症的发生;巩固爱婴行动成果,提倡母乳喂养,保障婴幼儿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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