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完善社区首诊制度,规范双向转诊流程,建立分片负责制,引导分级医疗,双向转诊。
(4)进一步推进中医药、心理卫生、残疾人社区康复进社区工作,扩大覆盖面和规范运作。
2、推进政策落实到位。
(1)健全以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为基础的责任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社区健康服务机构业务考核评估体系。
(2)加强督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联合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对《关于加强社区健康服务的实施意见》(深府[2006]130号)落实情况的督查,促进各区、各单位政策落实到位,确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可持续性发展。
3、落实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工作。
抓住机遇,根据国务院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组织实施《深圳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我市社区健康服务工作。
4、进一步完善服务网络建设。
新建30家社康中心。按《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基本设置标准》,规范社康中心布局、标识、设备配置等建设,促进规范运作;同时,各区按《深圳市社区健康服务机构基本设置标准》要求,逐步改造已建成的面积狭小、布局不合理、设备不齐的社康中心。
5、探索推进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创新。
(1)出台社区健康服务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对经费核拨、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举办医院设立分账对社区健康服务经费专项管理,独立核算;深入调研,逐步实行收支两条线。
(2)在政府财政补助政策落实到位的前提下,推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3)协调财政部门,研究制定社康中心实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后的补助政策。
二、妇幼卫生工作
(一)主要目标
继续贯彻“一法两纲”为中心,加强妇幼保健专业机构内涵建设和基层妇幼保健网络建设;强化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日常管理与监督,继续推进妇幼保健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建立监测预警、环节控制与终末控制相结合的质量控制与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能;根据需求,不断拓展服务内涵,推广适宜技术及有特色的妇幼保健服务项目,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二)工作重点
以“一法两纲”为中心,加大力度宣传,提高政府和全社会对妇幼卫生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强化政府主导的责任机制,努力完善促进妇幼卫生事业发展的配套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深圳市关于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着力促进妇幼保健网络建设、队伍建设、内涵建设、信息化建设;依托社区健康服务机构,推广适宜技术,努力改善妇幼保健服务的可及性;统筹兼顾,拓展内涵,落实项目管理,全面提高服务能力;加强日常监督,健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管理机制。
(三)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