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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8年深圳市乙肝疫苗、脊灰疫苗及麻疹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辖区应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工作,发生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后,要及时组织人员调查、处理并采取控制措施,严防群体性癔病发生。
  (五)加强督导和检查工作
  根据查漏补种工作进程,各区应适时开展多种形式的督导和检查。重点督导摸底调查、疫苗使用、人力和物力投入、补种进度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等内容,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解决,确保高质量完成此次查漏补种工作。
  六、进度安排
  (一) 2008年3月,完成辖区内目标儿童“三苗”免疫接种史摸底调查工作,同时做好相关人员培训和宣传发动工作,疾控机构逐级下发疫苗。
  (二)2008年3~9月,完成辖区内查漏补种对象的补种工作。
  (三) 2008年5月,逐级上报乙肝疫苗查漏补种工作进度报表(附表2)。
  (四) 2008年10月,完成本次“三苗”查漏补种情况报表上报和总结工作。
  1.10月15日前,各预防接种门诊向区疾控中心上报“2008年深圳市乙肝疫苗、脊灰疫苗及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情况汇总表”(附表3)。
  2.10月20日前,区疾控中心向区卫生局和市疾控中心上报“2008年深圳市乙肝疫苗、脊灰疫苗及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情况汇总表”(附表3)和查漏补种工作总结。
  3.10月31日前,市疾控中心向市卫生局和省疾控中心上报“2008年深圳市乙肝疫苗、脊灰疫苗及麻疹疫苗查漏补种情况汇总表”(附表3)和查漏补种工作总结。
  七、现场考核、评估和总结
  (一)现场考核
  市、区组织专业队伍开展辖区内目标儿童的“三苗”全程接种率评估工作,现场随机抽取30名适龄儿童,如果“三苗”全程接种率<95%,要重新开展查漏补种工作。
  (二)评估
  查漏补种所有记录均需录入电脑,根据电脑记录决定查漏补种工作的补助及奖励。查漏补种工作结束后,市、区督导组根据各区预防接种门诊的数量,按比例随机抽取预防接种门诊,对抽查到的预防接种门诊再随机抽取20名查漏补种对象,通过电话回访的方式对查漏补种工作进行复核,复核率≥90%的,给予奖励,复核率<90%的,不予奖励并通报批评。
  (三)总结
  各级疾控机构要认真做好“三苗”的查漏补种工作的总结。工作总结应包括:组织发动、宣传培训、摸底调查、接种情况、督导评估、人力和物力投入情况及疫苗使用和存在问题、工作建议等。
  八、经费预算
  (一)常规经费
  查漏补种工作所需的疫苗费用由市财政承担,市疾控中心统一采购逐级分发。注射器购置费、接种服务费(5元/人次)、宣传发动等工作经费由各区财政安排。
  (二)奖励
  根据电脑登记的查漏补种工作记录,经评估合格后,按照每名查漏对象补贴5元的标准对接种单位予以奖励(其中市级财政补贴2.5元,区级财政补贴2.5元),市级经费下拨到各区疾控中心,由区疾控中心直接发放到接种单位,再由接种单位以劳务补贴的形式发到查漏补种工作相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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