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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杭州市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一、定点培训机构的定点项目和期限
  经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乙方作为市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培训的定点培训机构,承担如下可按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的培训项目(以下简称定点项目)的培训:        ,期限为两年(至201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承诺
  1.对乙方定点项目的培训进行日常管理、指导服务、督导评估,组织实施年度考核并力求考核公平公正。
  2.收到乙方递交的财政补贴申请后,及时按流程审核、拨付。
  3.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在与乙方签约后,及时向社会公布乙方相关信息。
  4.对乙方经查属实的违反国家、省及我市有关规定的行为,及时按规定处理。
  三、乙方承诺
  1.根据定点项目相应的职业标准和教学计划、大纲,制定授课计划、组织实施培训。
  2.向社会公示定点项目名称、培训内容、培训课时、收费标准、补贴金额等内容。招生简章(广告)应符合有关备案规定,并在发布前按规定备案。收费标准经物价部门备案,并公布投诉渠道。
  3.与学员签订培训协议,并做好培训咨询和指导服务工作。
  4.确保教学效果和培训质量,严格按照课时标准实施培训。适当控制班级规模,每班人数一般不超过50名。培训结束后,为学员申报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协助组织学员参加鉴定。鉴定结束后,及时为学员领取证书并发放到人。
  5.根据财政补贴申报流程做好信息录入和维护工作,并在学员获证之日起六个月内及时办理财政补贴申报手续。因未按流程操作或未及时申报而导致财政补贴无法申报的,由乙方承担后果。
  6.自觉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指导服务和质量监管,配合甲方开展年度检查。按甲方的要求上报信息。健全培训档案管理,及时以班为单位做好培训资料整理归档。
  四、协议终止情形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协议终止,并追回已拨的财政补贴:
  1.将定点项目委托、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
  2.弄虚作假,骗取培训经费补贴的;
  3.管理混乱,违规收费,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4.未按培训计划组织培训,擅自删减培训内容、缩短培训课时情节严重的;
  5.没有开展定点项目培训的;
  6.有经查属实且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投诉2次以上,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教育事故和其他重大事件的;
  7.拒绝接受市劳动保障部门监督、检查和管理的;
  8.司法机关确认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提出司法建议的;
  9.经查属实存在违反国家、省和本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的;
  10.综合考核结果为D的(单项考核结果为D时,该项目退出定点培训项目序列)。
  协议变更、终止的,对已开班的学员,乙方继续做好培训、鉴定相关工作;对已招收还未开班的学员,乙方在甲方指导下,做好善后安排。
  五、其他
  1.如因财政补贴项目调整导致本协议所列定点培训项目不再属于财政补贴范围,该项目自动从本协议书删除。
  2.经查实乙方与定点项目相关的办学条件下降,或本市定点项目申报条件提高,协议中的该项目自动中止。经重新评估,决定该项目继续履行或终止。
  3.乙方发生分立、合并或终止办学,本协议自动终止。乙方应在甲方指导下,做好学员的善后安排。
  4.补充条款:

  5.如有开展定向培训的,《定向培训三方协议书》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未能达成一致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协商和诉讼期间,原协议继续履行。
  7.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培训信息表

定点培训机构名称

定点培训项目

等级

培训人数

合格人数

培训开始时间

培训结束时间

备注

总计

失业人员

被征地农民

企业职工

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

大学生

新杭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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