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有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认真负责,技术上精益求精,服务态度好。
4.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正确处理医患关系,注重人文关怀。
5.关心集体,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积极完成任务。
由科室及医院考核小组对照上述标准做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的评定,良以上为通过。
(二)临床实践时间
由医院考核小组根据各科室对住院医师出勤情况的考核来确定。5年培训期间累计病、事假超过3个月者,延长培训期1年。
(三)完成本学科培训大纲内容及要求情况
由医院考核小组对照培训大纲,检查《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核实住院医师完成本学科培训大纲规定的内容及要求情况,如轮转科室及时间、规定的病种、病例数、技能操作、病历质量等。基本完成培训大纲内容及要求为合格,未完成培训内容者,应补充所缺的培训项目。
(四)科研和教学工作情况
住院医师在培训过程中,第一阶段应完成文献综述或个案报告1篇,第二阶段应完成1篇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的住院医师,还需完成一定的临床带教任务。由医院考核小组根据培训大纲要求来考核。
(五)临床基本技能和临床思维能力考核
在第二阶段结束时,由市卫生局统一组织,每年6-7月份进行。
1.考核申请:住院医师第(一)至第(四)项考核项目均考核合格者,方能申请参加临床基本技能、临床思维能力及外语考核。
2.考核科目:根据《广东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细则》,设下列专业: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传染病学、口腔医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麻醉学、皮肤与性病学、神经病学、急诊医学、放射诊断学、核医学、中医学、康复医学、临床营养学、肿瘤学、病理学、超声诊断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增设下列专业:临床医学检验学、中西医结合学。
3.考核基地设置
根据学科设置,妇产科学、儿科学、传染病学、眼科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的考核基地设在专科医院,其它学科考核基地根据需要设在综合医院或指定的机构。
4.考官设置
各学科设立相应的考核小组,由市卫生局在全市范围遴选副主任以上医师组成,负责各学科具体考核工作。每个考核小组由至少三名考官组成,其中一人为主考官。
5.考核标准
根据《深圳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基本技能和临床思维能力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考核,总分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需延长培训时间,次年补考,直至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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