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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考核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考核工作的通知
(深卫科发〔2008〕10号)


各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机构,社会医疗机构各医院: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是培养医学人才,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推动医院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和手段。我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自1997年开始启动以来,已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并取得一定成绩,为我市中青年医师培养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有待改进和加强之处。如有的单位对培训重视程度不够,培训过程落实欠佳、考核评估工作欠缺、对住院医师外语的培训与督促不够、临床技能考核客观性、公平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为进一步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制度建设、加强培训的过程管理及考核评估、促进临床实践技能和专业外语水平的提高,努力培养一批基本理论扎实、专业知识面较广、临床实践能力较强、外语水平较高的青年业务骨干,按照卫生部《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和广东省《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卫生事业发展的实际,我局对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结合我市开展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实际情况,修订《深圳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制订《深圳市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考核方案》(见附件)。各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并落实有关工作要求。

  二、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认识和领导,明确落实分管院领导及职能科室,建立以科教科为主,医务科、人事科积极协调配合的多部门协作的住院医师培训管理架构。科教科负责培训计划的制订、培训过程管理及培训考核;医务科协助科教科做好轮转安排;人事科在对新分配住院医师的工作安排中要考虑临床住院医师培训工作实际及需要,并在岗前培训中增加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制度的学习。

  三、各单位要建立培训激励制约机制,严格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制度,做好轮转考核,特别是要组织好阶段考核,我局在每年的医疗质量综合保证能力评估中将此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四、2008年起,我局将加强对第二阶段考核方法的探索,将临床技能考核分为基本技能与临床思维能力两部分,并强化临床思维能力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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