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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
(深卫防发〔2008〕57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单位:

  最近,安徽阜阳等地暴发手足口病,我市也出现手足口病例。截止5月6日24时,全市今年累计发病1139例,无重症和死亡病例。我市疫情控制形式不容乐观。为加强我市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特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卫生局和各有关部门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手足口病的防控,并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疫情,严防疫情的扩散和蔓延。为加强领导,市卫生局成立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职能处室和各区卫生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有关专家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各区卫生局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组织,确保防控工作的开展。

  二、切实加强疫情监测、处理和信息上报。
  各区卫生局和各有关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将手足口病纳入法定传染病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加强手足口病监测报告工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发现手足口病患者时,要按照《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要求及时填报。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于24小时内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医疗机构应于24小时内寄出传染病报告卡。实验室诊断病例,同时在报告卡“备注”栏内注明肠病毒的具体型别,如为重症病例,应在“备注”栏注明。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疑似手足口病病例,应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卫办疾控发[2006]65号,下称《规范》)要求,及时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手足口病报告病例数明显增多、病例呈聚集性分布、重症病例比例较大或出现死亡病例时,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处理,并尽快形成书面报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

  三、加强部门配合和协调工作
  各区卫生局要加强与教育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认真开展学校和托幼机构防控工作的督导。要督促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落实晨检制度,发现疑似病人,要及时通知家长带患病学生就近就诊。对发生暴发疫情的学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及时开展调查和控制工作,并指导学校做好接触物清洁和消毒等工作。

  四、加强临床救治,控制院内感染,提高治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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