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关于表彰“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和“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的决定
(粤司[2008]12号)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民政局:
各地认真贯彻司法部、民政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的精神,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典型,增强了广大农村和社区干部群众民主法制观念,提高了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促进了农村和城市社区社会稳定与经济快速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贡献。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推动我省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在自下而上推荐的基础上,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决定,授予广州市花都区新华村等156个村为“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授予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街小东园社区等119个社区为“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称号。这些受命名表彰的示范村和示范社区法制教育深入开展,村民(居民)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建章立制,村民(居民)自治组织健全,管理规范有序,矛盾纠纷及时调处,社会和谐稳定,经济快速发展。希望受命名表彰的示范村和示范社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全省各地要以受表彰的示范村和示范社区为榜样,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的要求,不断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附:表彰“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和“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名单
广 东 省 司 法 厅
广东 省 民 政 厅
二ΟΟ八年一月二日
附
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名单
广州市(村8个,社区22个)
花都区新华街新华村
番禺区大石街猛涌村
南沙区万顷沙镇沙尾二村
萝岗区九龙镇金坑村
从化市吕田镇新联村
从化市城郊街大夫田村
增城市新塘镇西南村
增城市新塘镇上邵村
越秀区东湖街小东园社区
越秀区光塔街怡乐里社区
越秀区广卫街雅荷塘社区
海珠区瑞宝街石溪村经济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