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力加强社会宣传力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努力营造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氛围。要积极与新闻媒体联系,通过各种形式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情况、新经验和新做法加以大力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工作的影响力和社会公信力,提高全社会对人民调解的认知和接受程度。加强与民政、妇联、工会等部门和组织沟通联系,不断培养、发现和推出更多的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典型,广泛、深入宣传人民调解员的奉献精神,激励广大人民调解员为和谐社会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三、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减少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不稳定因素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安置帮教工作的方针、政策,进一步落实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帮教、安置措施,重点加强流动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和实体的建设,推广刑释解教人员“就业直通车”做法,充分发挥安置帮教职能作用。
(一)积极开展对流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的试点工作。在全省试行“两头管、两头衔接”的管理方式,落实流入地管理为主,流入地、流出地“两头衔接”管理到位的具体措施,建立健全流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在衔接机制、管理机制、工作流程、工作职责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不断总结试点经验,在条件成熟的时候扩大流入地试点的范围,推进“两头管、两头衔接”制度和模式试点工作的有序运行。
(二)加强安置帮教信息化建设。今年全省统一使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软件,要加强对管理软件使用,充分发挥其效能,实现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有效提高帮教安置信息化管理平台运行效率,提高社会管理能力。
(三)继续做好调查摸底后续工作。根据调查摸底工作情况,要加大力度继续对本地区因下落不明、信息虚假、“见档不见人”而未衔接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摸排,逐个摸清现住地和工作地,逐人进行核对,并通过公安人口信息系统以及其他必要的渠道进行查找,尽力将未衔接的刑释解教人员查实,最大限度地减少脱管失控,为做好安置帮教各项工作奠定基础。
(四)完善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重点对象的衔接管理。一是要探索建立监所与司法所、派出所的信息核查反馈、通报制度,努力防止刑释解教人员因信息虚假而脱管失控;二是要探索建立重点人员必接必控制度,利用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软件对服刑在教人员进行危险性评估,对没有改造好、有危害社会倾向的高风险人员由基层帮教组织接回,重点管控;三是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出监所后直接流散于社会、人户分离以及“三假”(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人员的查找工作;四是要加强对涉毒类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推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实体与戒毒康复基地联动的安置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