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创建精神文明城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上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创建精神文明城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上投诉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扩大市民反映创建问题的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广州市创建文明城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大洋网上设立“创文网上投诉”平台。现将《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创建精神文明城市联席会议办公室
2008年6月23日

  附件:
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上投诉处理暂行办法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以下简称:《测评体系》)和我市开展“网上创建”工作的安排,市创建办在大洋网上设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网上投诉及建议平台(以下简称:创文网上投诉)。为明确各有关单位的职责,规范创文网上投诉及建议的认定、受理、处理、督办和答复,提高创文网上投诉的处理效率,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和原则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扩大市民反映创建问题的渠道,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市创建办在大洋网上设立“创文网上投诉”平台。设立“创文网上投诉”平台的宗旨是充分吸纳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为市民参与创建工作开辟新的渠道,从而有效提高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提高市民对政府机关工作的满意度。
  工作原则是市民投诉和处理结果“网上来网上去”;投诉处理本着“谁家孩子谁家抱”的原则,由各责任单位网上认领;各责任单位是否及时、认真处理,由市创建办每半月评定并公布。
  二、“创文网上投诉”受理范围
  根据《测评体系》的有关项目指标要求,针对我市创建工作中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均可通过创文网上投诉平台投诉。
  三、分工与职责
  (一)大洋网负责对创文网上投诉进行登记、编号、汇总;并根据《测评体系》有关项目指标内容,确认投诉是否有效,并对认定的有效投诉在网上公布。
  (二)按照《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各职能部门测评达标责任分解表》(以下简称:《分解表》)的分工,创建工作各第一责任单位负责受理有关投诉,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对创文网上投诉进行处理和整改,并将处理和整改情况反馈市创建办和大洋网;由大洋网在网上公布投诉处理、整改结果。
  (三)市创建办对创文网上投诉处理情况进行跟踪和督办,协调有关单位进行处理、整改;每半月公布各责任单位受理投诉,完成整改的情况,并对不积极受理投诉的责任单位取其前十名予以公布。以上情况同时报市领导。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