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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

  6、深化窗口创建活动,向国家和省评选推荐3个“优质服务窗口”。

  (二)自查自纠(7月-8月)

  1、认真开展自查自纠。7月底前,对履行“五服务”和“三帮”要求、“重点评议内容”、“公开政务(事务)和承诺服务事项”等情况认真进行自查,将存在的问题逐项录入《被评议部门和行业(单位)自查自纠登记表》。

  2、广泛征求意见。7月底前,主动深入“三个一”联系点,采取走访服务对象、召开内部职工代表座谈会、发函征询意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信箱)等形式,收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结束后,将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逐项录入《被评议部门和行业(单位)自查自纠登记表》。

  3、开展明查暗访。组织局政风行风监督员对所属服务窗口履行“五服务”和“三帮”要求、“重点评议内容”、“公开政务(事务)和承诺服务事项”等情况进行明查暗访(不少于2次),对发现的问题由政风行风监督员逐项录入《政风行风监督员明查暗访登记表》。

  4、整理汇总上报。各处室(单位)要对在自查自纠、明查暗访、投诉举报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认真梳理、汇总归类。8月20日前,将《被评议部门和行业(单位)自查自纠登记表》电子版报局行风办。

  (三)民主评议和全面整改(9月-11月)

  1、述职评议。参加市里组织的“向服务对象述职,接受群众评议”大会,由局主要领导向服务对象、政风行风监督员述职报告我局履行“五服务”和“三帮”要求、“重点评议内容”、“公开政务(事务)和承诺服务事项”以及作风建设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现场接受服务对象代表、政风行风监督员的评议和满意度测评。为扩大活动的影响和效果,大会将采取电视、电台和网络互动方式进行。

  2、群众测评。参与市里统一组织的万人评议机关活动,接受群众对我局政风行风和机关作风的满意度测评。

  3、全面整改。对在自查自纠、明查暗访、媒体监督、群众投诉和述职评议、群众测评中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全面梳理归类,制定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能解决的立即解决;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要制定期限;暂时无条件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努力创造条件争取解决;对于确实无法解决的,要作出说明,取得社会和群众的理解。

  4、总结上报。各处室(单位)要认真总结政风行风建设和民主评议工作,形成有数据、有做法、有实例、有具体整改措施的书面总结报告,并附制定的长效管理制度,于11月5日前报局行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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