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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深圳市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公交智能调度系统通信协议的通知

  由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主导建设,用于对公交行业实施监督管理并提供应用服务的信息化平台。

4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指导性技术文件。
  ID:身份标识号码 (Identity)
  IP:网络协议(Internet Protocol)
  TCP:传输控制协议(Transport Control Protocol)
  UDP:用户数据包协议(User Datagram Protocol)
  VDT:车载调度终端(Vehicle Dispatch Terminal)

5 数据类型


  本文件中包括的数据类型见表1。
  表1 数据类型(略)

6 编码规则

  6.1 通则
  所有固定长度编码未用完部分预留,长度不够前面补0。
  6.2 一般要求
  6.2.1 车牌颜色、报警类型、警告类型、车辆用途编码应符合DB 44/T 769-2010 中4.1.2 至4.1.5条规定并预留,可根据营运调度需要和行政管理要求进行增补扩充。
  6.2.2 车辆、线路、站点、场站、人员等编码应符合交通运输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并针对有关信息的调整变化进行同步更新。
  6.3 异常类型编码
  公交营运管理中的异常状态类型编码见表2。
  表2 异常类型编码(略)
  6.4 组织名称编码
  公交运营企业中的组织名称编码见表3。
  表3 组织名称编码(略)

7 命令字


  本文件中包括的命令字见表4。
  注:命令字为2个字节。第1字节为命令性质,U代表从企业平台上传数据到行业平台(上行),D代表从行业平台下
  发数据到企业平台(下行)。第2字节为命令号(十六进制)。
  表4 命令字(略)

8 数据传输约定

  8.1 基本约定
  8.1.1 VDT 与行业平台之间的数据透传约定应符合SZDB/Z 30-2010 中C.3至C.4的规定。
  8.1.2 企业平台与行业平台之间的数据传输约定及登录数据协议、登录流程、链路检测等均应符合DB44/T 769-2010 中A.2 至A.7的规定。
  8.2 附加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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