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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土资源系统2007年推进依法行政实施计划》的通知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土资源系统2007年推进依法行政实施计划》的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局,厅各处、室、局,厅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国土资源系统2007年推进依法行政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二ОО七年三月三十日

江苏省国土资源系统2007年推进依法行政实施计划

  2007年,是实施《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06年-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第二年,也是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制度建设的关键一年。2007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加快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体系建设为目标,深入贯彻《规划》、《2007年全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和深入推进管理创新的要求,突出阳光行政、依法决策、强化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等重点,继续深化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制度建设,依法规范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管理法治化、制度化、精细化水平。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提高国土资源制度建设质量

  1、科学安排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以加强资源调控、推进管理创新为重点,认真研究制定、组织实施立法调研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省厅配合有关部门完成《江苏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送审稿的调研修改和发布施行。开展《江苏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立法调研。

  2、推进制度建设公众参与机制。扩大国土资源制度建设的公众参与程度,在起草国土资源管理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时,凡是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都要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3、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认真贯彻《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办法》,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正式出台前,都要由本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4、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按照每两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的要求,年内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都要对本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规定相矛盾的,应当废止或者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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