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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印发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7.加大省律协宣传工作力度。以修订后的《律师法》为主题开展宣传工作是省律协本年度工作计划的重点之一。省律协将加强与媒体的交流合作,加大宣传工作的力度和投入,继续开展广受好评的年度“提请律师关注的法律事件”活动,年内与省电视台合作推出定期电视专栏《律师说法》,并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律师法》新闻发布会。通过电视、电台专题节目和报刊杂志专栏等建立稳定的宣传渠道,充分利用当前社会舆论比较关注一些热点个案中律师发表专业意见的机会,使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走近律师,提高对律师行业的认同程度。以此维护律师执业权利,监督广大律师依法执业、管理机关依法管理,营造贯彻落实《律师法》的良好的社会氛围。

  8.加大向社会公众宣传《律师法》的力度。利用“5·15”律师法颁布纪念日、“9·25”全国律师宣传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各种纪念日,省、市律协加强合作,动员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广泛参与,大力宣传《律师法》。宣传的形式可以通过开展户外的义务法律咨询、派发宣传资料、展览、知识竞赛等。宣传活动除了面向社会百姓,还要广泛深入有关部门,利用各种可能接触的机会,通过派送宣传资料座谈交流、参加调研活动等方式,积极向各级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宣传《律师法》。宣传的内容包括新修订的《律师法》、律师收费办法、全省通过年检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名录等。通过扩大《律师法》的社会宣传,进一步深化社会公众和相关政府部门对律师职业和律师工作的认识。

  9.加大各市宣传《律师法》的力度。各市律管部门和律协要共同配合,制定宣传计划,整合各方面资源,创新宣传手段,充分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平面广告等媒体,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律师法》宣传。宣传活动的内容要注重把宣传律师法与宣传律师制度、宣传律师队伍中的先进典型、普法宣传等结合起来。通过全方位的宣传,形成声势,提升《律师法》的社会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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