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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印发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5. 组织各市骨干律师和管理人员学习《律师法》。各市要制定和落实学习《律师法》的培训计划,抓紧组织本市律管干部、律协理事以及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党支部书记等骨干律师及管理人员参加《律师法》学习培训。培训形式可采取讲座、自学、讨论交流等多种方式,也可分期分批举行,但每期不得少于8学时。要紧扣《律师法》修订的原则、精神和主要内容组织落实培训工作,针对不同的培训对象确定不同的培训内容和重点:在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中重点组织学习有关律师事务所管理的职责要求和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的选择;在律师管理人员中重点组织学习有关执业许可和行政处罚、对律师执业监管职责层级配置的规定。通过系统的学习培训活动,促进律师依法执业和律管工作人员依法管理,切实提高我省律师工作法制化水平。

  6.组织律师事务所律师学习《律师法》。各律师事务所应根据所在市律协的统一安排并结合本所实际,尽快完成组织本所执业律师和律师从业人员学习《律师法》的培训工作。培训形式以内部学习为主,每个律师事务所应成立以主任(合伙人)为组长的学习小组,组织本所全部律师参加,并将学习情况及时上报市律协;结合业务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讨论会或经验交流会。对新执业律师和青年律师的培训可参照省司法厅与省律协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律师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习律师管理交接工作和调整后的岗前培训工作同时开展。学习的重点内容不仅包括《律师法》中有关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还应包括律师职责使命、律师执业纪律的规定。通过学习,使广大律师增强充分履行律师职能的信心,同时自觉树立依法执业的观念。

  三、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贯彻落实《律师法》的良好氛围

  针对不同群体,加强分类宣传,明确宣传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律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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