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和区县建立妇女手工编织发展中心(公司平台)给予支持。市级平台租房经营的给予一定比例的租金补贴,利用原有房屋改造装修后经营的给予一次性投资补贴;区县级平台经营场地一般在2000平方米左右,给予其一次性500万元补贴。上述补贴均由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安排。对于已经具有一定手工编织基础的乡镇,应结合示范小城镇建设,一并考虑建设发展平台。
五、积极拓展市场
市场和订单是加快发展妇女手工编织业的关键环节。市妇女手工编织协会要加快"天津市手工编织网"的升级改造,提升功能,扩大影响,推进网上展示、交流、洽谈、销售。市商务委要在广交会、津洽会等重要国内外展会中,为妇女手工编织企业免费提供部分摊位;积极发挥外贸营销人员了解市场、拥有客户的作用,帮助、参与开拓妇女手工编织市场;支持手工编织企业在市内大型卖场、加油站、超市等区域设立产品展销点,建立营销网络。
六、加大培训力度
建立全市培训网络,加强对妇女手工编织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文化修养、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从事手工编织的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新生劳动力均可免费参加手工编织再就业培训,对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市人力社保局按照每人300元标准给予培训费补贴。
七、建立技师队伍
由市人力社保局和市妇联负责组织制定技师认定标准,在全市现有妇女手工编织从业人员中,选拔部分技能突出、有较好表达能力的骨干,组建手工编织指导技师队伍,强化技术培训,颁发技师证书。适时向本市周边地区输出人才,在本市和周边地区妇女手工编织业发展中发挥指导、引领作用。
八、提高研发水平
鼓励妇女手工编织企业及从业人员和职业院校研发文化品位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大的手工编织新产品。研发成果立项工作由市妇联负责组织汇总,定期向市科委申报研发经费补贴,市科委要及时审定核拨。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利代理机构,将符合条件的手工编织新品申报外观设计专利,并全额支持专利申请费用。将拥有10件以上专利的妇女手工编织企业,纳入市级专利试点单位进行培育。
九、强化金融支持
鼓励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业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农业担保公司等新型金融服务机构为妇女手工编织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在贷款额度上给予优先,在贷款利率上给予优惠。积极支持市渤海妇女小额贷款公司充实资本金,尽快做大做强。
十、搞好援疆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