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请仔细阅读注释,并按要求认真填写。
注释:
1. 请严格按此表格式样、栏目认真、如实填写,一律打印并报送电子版。
2.“获奖情况”只填写国家、省、直辖市一级的发明或科技进步奖,注明获奖日期,并附证书复印件。
3. 第一发明人的“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等必须填写;其他发明人总数不得超过10人;“职务、非职务发明”及“展出形式”可在相应的空格处打“√”。
4.“发明创新点”要写明项目的结构特征、新颖性、工作原理,突出其发明点。如以前曾经展出过,需说明有什么改进。
5.“产业化及市场应用情况”一栏,请如实填写所申报的参展项目目前产业化及市场应用情况。
6.“效益情况”请写明此参展项目目前的经济效益情况怎样。
7.为增进发明人专利技术的转化与实施,我会与北京产权交易所合作,为发明人提供一个宣传展示专利产品的交易平台,免费对所征集的专利产品进行公益性推广和宣传。是否愿意参加北京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请在此栏注明。
8.“单位意见”系指第一发明人所在单位是否同意参展,如同意请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评奖委员会审阅技术资料要求
为使评奖委员会对参展项目有较全面的了解,请参展人员提供下述有关资料,以供评委审阅(一套即可)。
一、新颖性检索报告复印件;
二、专利文件全套资料(包括专利公开说明书)。如尚未获专利权,请提供专利申请的全部技术文件。未申请专利的项目,应提供表明发明点的技术资料;
三、有关说明项目先进性的技术资料复印件;
四、有关本发明应用的用户反映材料复印件;
五、技术鉴定(验收)证书复印件;
六、新药需有批准文号,尚未取得文号的新药,应提供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或药品评审委员会)发给的证书或初审合格证明复印件;
七、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新产品,应有该产品的卫生评价和营养评价资料复印件;
八、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方面的新产品,应有该产品的卫生评价资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