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安监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安监局优化环境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及开发区安监局,局内各处室及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沈阳市安监局优化环境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沈阳市安监局优化环境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抓环境促提升”工作,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优化环境建设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十一届十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和沈阳市“抓环境促提升”动员大会要求,紧紧围绕“城市更美好,服务创一流”的主题,迎接十二运在我市举行,正确处理安全监管与安全服务的关系,坚持安全监管与安全服务并重,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寓服务与监管之中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深入推进“五大任务”、全面实现“三大目标”营造良好安全发展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我局优化环境建设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市安监局优化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建智 市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陈树奎 市安监局副局长
孙有铁 市安监局副局长
秦焕凤 市安监局副局长
陈 杰 市安监局副局长
刘 强 市安监局纪检组长
王德周 市安监局副巡视员
成 员:市安监局各处室及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和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由陈树奎副局长兼任,负责具体协调优化环境建设各项工作。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主动服务机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1.建立重大建设项目领导负责制度。成立重大建设项目服务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主管局长分别担任组长和副组长,相关处室为组员,对重大项目在审批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本着“一切为了企业,一切服务企业”的原则,从全市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积极支持企业发展的角度,对重大项目进行指导和协调,及时解决企业遇到的问题。
2.建立重点建设项目“绿色通道”制度。对全市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跟踪服务,深入企业对建设项目在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给予指导和帮助,以最快的速度、最优质的服务为企业提供帮助,做到特事特办。
3.建立重要项目专家指导制度。对重要建设项目在审批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定期组织专家下到企业为企业服务,充分发挥好专家的作用,为企业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安全保障等方面提供技术咨询等服务,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为企业建设提供更好更方便快捷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