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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广东省公安厅转发司法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利用无线电设备在国家司法考试中进行作弊活动的通知

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信息产业厅、广东省公安厅转发司法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利用无线电设备在国家司法考试中进行作弊活动的通知
(粤司[2008]138号)


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公安局、无线电管理机构:

  现将《司法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利用无线电设备在国家司法考试中进行作弊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08]118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广东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做好国家司法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的重要意义

  国家司法考试作为我国最权威的法律职业准入机制,担负着选拔和输送高素质法律职业人才、促进司法体制改革、推动依法治国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等重要职责,与其他考试相比,要求更高、标准更严,更需要有一个公平、公正、安全和良好的考试环境。但近年来,国家司法考试作弊现象呈现出高科技、团伙化的趋势,考试组织实施工作面临的形势日趋严峻。为此,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国家司法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在国家司法考试中进行作弊的活动,集中力量,科学部署,精心组织,进一步提升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水平。

  二、健全制度,落实责任,确保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根据国家司法考试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规定,以及我省的工作规范要求,结合本地区和本部门工作实际,建立健全考区考点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方案和考试安全保密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严格落实责任,全面排查考试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时堵塞督考漏洞,加强重点工作防范,消除考试作弊隐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严格依照《治安处罚法》、《保密法》和《国家司法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查处各类考试违法违纪行为,特别是要坚决、严厉打击有组织、有计划的利用无线电等高科技手段作弊的团伙。确保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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