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情况调查的通知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经贸(发)局,市属工业集团:
  为贯彻落实张广宁市长、甘新副市长的有关指示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修改稿)精神和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的重点产业
  (一)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如服装、五金、玩具、制鞋、包装等产业;
  (二)资源消耗型产业,如陶瓷、水泥等建材工业,再生金属冶炼产品、有色金属合金冶炼或压铸产品等有色金属产业;
  (三)对生态和环境有一定影响的产业,如化工、印刷、纺织印染、皮革加工、电镀等产业;
  (四)在承接地有主要原材料供应基地的行业,如塑料制品、涂料、油漆等石化产业下游产品行业;
  (五)在承接地有比较成熟产业集群或者生产基地的行业,如工艺玩具、音像制品生产、食品生产等产业。
  (六)各区、县级市和工业集团认为应转移的其它企业。
  二、调查时间和有关要求
  调查从5月中旬开始,至8底前结束。请各单位按照调查的重点产业,认真组织开展全面调查,并于8月31日前将调查结果报送我委(经济运行处)。由于市领导近期将率团到广东梅州市、广西百色市以及湖南省等地开展产业转移和经贸合作活动,请各单位于5月26日前先报送一批有意向转移的企业和合作的项目。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