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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广州迎新年欢乐购物嘉年华活动的通知

  (3)年宵品促销活动。在2009年1月17-18日(星期六、日)期间,各大超市、百货企业、便利店等企业举办“羊城年货欢乐购”贺年商品促销活动,具体酬宾措施由各企业自行确定。
  (4)商业步行街和生产企业的互动促销活动。1月16日-23日期间,各步行街举行“羊城岁末购物乐逍遥”活动,通过张挂横额、海报等方式加强宣传,整合步行街中小商铺促销资源,统一推广;轻工集团、纺织集团等有关工业企业与步行街衔接,利用广场、室内闲置空间等场所,开展名优商品及外贸商品展销活动。
  四、活动方式
  (一)按照“政府引导、协会组织、企业承办、市场运作”方式,以推介日用消费品和年宵品为重点,通过整合参加企业的场内和场外的促销活动资源,以“嘉年华”为主题,整体向消费者推介,掀起消费热潮,进一步扩大消费。
  (二)各参加企业要做好店堂布置,促销活动做到亮点鲜明、特色明显、形式多样、措施到位,营造欢乐祥和的市场氛围,切实提升消费者的消费热情,达到政府、企业、市民共赢的成效。主办单位将对各参加企业的促销活动进行协调。
  五、活动组织机构
  (一)成立活动协调小组。市活动协调小组由市经贸委赵小穗主任任组长,广州市经贸委王华俊副主任、广州商业总会荀振英会长、广州连锁经营协会洪楚添会长、广州专业市场商会陈锐文会长任副组长,市经贸委商品流通处、宣传处、经贸会展服务中心及各协办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任成员;协调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检查工作。协调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委商品流通处(请尚未报送协调组成员和联络员名单的协办单位务必在12月26日上午10时前将名单送我委商品流通处)。各区、县级市参照市的做法成立相应活动协调小组。
  (二)各参加单位及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由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组织,并指定专人负责,扎实开展工作。
  六、工作分工
  (一)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商业总会、各行业协会、商业步行街负责发动辖区工商企业和会员单位参与,并按协调组的要求协调指导本辖区和会员企业开展活动。请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行业协会、步行街管委会务必在12月26日上午10时前,将辖区、步行街、协会的推荐参与活动企业的《广州迎新年欢乐购物嘉年华活动确认表》(附件1)、《广州迎新年欢乐购物嘉年华参与网点情况表》(附件2),盖章后连同文件电子版报我委商品流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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