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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卫生规划财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卫生规划财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卫办规财〔2011〕2号)


各市卫生局、厅各直属单位:

  现将《2011年全省卫生规划财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供研究和部署工作时参考。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11年全省卫生规划财务工作要点

  2011年,是实施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攻坚克难的关键之年。全省卫生规划财务工作将紧密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厅党组确定的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重做好以下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落实医改相关经济政策

  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运行情况和收支两条线试点调研,分析执行效果和存在问题,指导督促各地认真贯彻实施《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办法》以及国家、省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常态稳定的多渠道投入机制,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的办法和思路。调查了解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负担状况,分析债务的组成和产生原因,研究化解的办法和对策。

  二、强化卫生规划管理和指导,组织实施《江苏省“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

  在出台实施《江苏省“十二五”卫生发展规划》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卫生发展战略布局,分析卫生资源配置的现状和问题,抓紧研究制定并出台《江苏省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组织各地编制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发挥卫生发展规划的管理和指导作用。

  三、加强部门沟通与协调,进一步落实医改资金

  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政府卫生投入,建立健全卫生经费保障机制,保障医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2011年,重点协调落实省级财政五项医改专项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一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省级补助资金;二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提高人均补助标准;三是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四是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五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补助资金,提高人均筹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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