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在当地选择有代表性的农副产品交易市场(菜市场)、大型超市或有一定规模的自选商店作为采价点,于每月5日、15日、25日上午10点上报(注:上报前一天为采价日)。
具体上报品种等见价监台帐1表。
(二)城镇居民日用工业消费品零售价格监测表
此表由监测定点单位填报价局填报。
于每月20日上报。
具体上报品种等见价监台帐2表。
(三)工业生产资料销售价格监测表
此表由七里河区、永登县物价局及监测定点单位填报。
请在当地选择有代表性的专业生产资料市场作为采价点,采集大宗商品交易(批发)价格,于每月5日、15日、25日上报。
具体上报品种等见价监台帐3表。
(四)城镇居民服务价格监测表
此表由监测定点单位填报。
于每月20日上报。
具体上报品种等见价监台帐9表。
(五)涉农产品价格和涉农收费及建材价格监测表
此表由红古区物价局填报。
请在当地选择有代表性的农资销售企业和提供服务的企事业单位采集价格,2-7月份于每周周3上报,8-元月份于每月26日上报。
具体上报品种见涉农商品价格收费监测品种目录附1、2、3表。
(六)汽车价格监测表
此表由市直监测定点单位填报
于每月15日上报
具体上报品种见价监台帐6表
(七)房地产价格监测表
此表由市直监测定点单位填报
于每月10日上报
具体上报品种见价监台帐10表
(八)药品价格监测表
此表由填报
于每月20日上报
具体上报品种见价监表
三、市场价格动态监测制度
(一)重大节日市场价格动态监测制度
1、监测目的:掌握元旦、春节、五一、国庆四大节日市场价格动态,为政府提供节日市场动态,调控节日市场。
2、监测内容:节日前后重要商品和服务的市场价格及供求情况,各级政府采取调控政策和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管措施,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3、报送单位:各县(区)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