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本完成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基础设施设备建设任务的基础上,着力推进精细化管理,规范服务内容,促进服务转型。做好100个中心卫生院扶持建设工作。按照计划完成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培训任务,探索建设一支以中级职称为骨干的卫技队伍,乡村医生养老保障覆盖率达到90%。
1、调整优化农村卫生机构布局。科学界定乡镇卫生院功能定位,在每个建制乡镇办好一所符合功能定位的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研究体量偏大乡镇卫生院的发展路径,逐步建立起适应新时期改革发展需要的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
2、建立完善分工协作体系。在纵向层面,促进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由竞争关系向合作关系转化,推进纵向业务技术合作;在横向层面,强化防与治功能的有机融合,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健康管理方向转型。
3、加强基本医疗服务管理。推广使用乡村卫生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研究确定农村基本医疗服务范围,动态监测各地医疗服务项目提供情况,推动乡村卫生机构提供适度、规范的基本医疗服务。
4、推广农村卫生适宜技术。筛选一批适合农村卫生机构推广使用的适宜卫生技术,建立农村卫生适宜技术示范点,组织专家下基层指导及在线培训等方式,帮助基层单位提升应用适宜卫生技术的能力。
5、做好农村卫生人员培养培训工作。抓好基本医疗服务规范、基本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和新农合经办队伍等专项培训,协助做好农村卫生人才定向培养、乡镇卫生院骨干医生“务实进修”、人才招募、乡村医生执业助理医师应试能力培训等工作,努力提升农村卫生人员学历层次。
四、推进农村卫生机构综合改革
以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为切入点,大力推进农村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以县为单位,乡村卫生机构门急诊利用率较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前提高5个百分点、次均门诊费用下降20个百分点,稳定保持乡镇卫生院住院率,合理控制转县外就医比重。力争建成50个示范乡镇卫生院,各地规范实施乡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的比例达到70%以上。
1、推进农村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推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地区按照要求落实基本药物的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和财政补助等政策。抓紧开展乡镇卫生院岗位设置管理和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建立农村卫生综合改革联系点,积极构建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