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省农村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卫办农卫〔2011〕2号)
各市卫生局:
为认真贯彻2011年全国、全省卫生工作会议和全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医改工作部署,结合当前我省农村卫生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制定了《2011年全省农村卫生工作要点》,现印发各地,供研究和部署工作时参考。
二○一一年三月四日
2011年全省农村卫生工作要点
今年全省农村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完成农民健康工程各项任务,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服务水平,规范农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农村卫生综合改革,力争使各项医改监测指标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努力为“十二五”农村卫生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开好局、起好步。
一、完善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以县为单位人口参合率稳定保持在95%以上,最低筹资计划提高到23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不低于200元;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当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力争县乡两级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比提高到70%左右;完成800例农村先天性心脏病患儿医疗救治任务,对50例农村白血病患儿实施全程规范化治疗。
1、认真落实新农合筹资政策。做好新农合提标测算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政府财政补助政策,加快省补资金拨付进度,督促各地按照省定标准完成筹资任务。
2、规范完善新农合补偿方案。统一新农合补偿基本规则,以市为单位基本统一新农合补偿方案,鼓励市辖区的新农合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完善门诊统筹与住院统筹相结合的补偿模式,统一实施门诊特殊病种补偿,开展住院医药费用保底补偿,将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药物目录。
3、开展农村重大疾病救治工作。在各统筹地区全面开展提高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根据国家部署,进一步扩大重大疾病试点病种范围。完善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实施方案,加强费用控制,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4、推进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报。加强转外就医管理,建立简便、规范的转诊制度,推动分级诊疗体系建设。将符合条件的省、市级医院纳入全省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异地就医参合人员就医信息在线全过程管理,方便参合人员得到便捷的医药费用补偿。积极开展农民健康“一卡通”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