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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三是着力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夯实跨越发展的基础。加快推进铁路、公路、民航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综合交通网络体系。加快重点电源、主干电网建设步伐,积极开发新能源,继续实施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和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提高电网覆盖面和供电可靠性。加快重点骨干水利工程建设进度,推进重点城市防洪和中小河流、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继续实施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饮水安全等项目。
  四是积极培育消费热点,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积极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企业职工和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探索事业单位以目标考核为主导的工资奖金激励制度,完善公务员工资和津补贴制度。实施住房建设等投资促消费工程,大幅增加城乡保障性住房工程,成倍扩大农村奖励性住房工程。进一步落实好《促进消费升级推动经济发展的意见》,深入挖掘旅游、文化、体育等产业的消费潜力,拓展群众多样化消费。继续实施好“家电、农机、汽车下乡”补贴政策,努力扩大农村消费需求。
  五是努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强力推进海东高原特色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区、海北高原现代生态畜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畜牧业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实施河湟流域8个百万亩(万头)工程。加大力度扶持300个生态畜牧业村,继续实施新农村建设实事工程。积极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努力培育形成新能源、新型材料、盐湖化工、有色金属、油气化工、煤化工、装备制造、特种钢、特色纺织、生物产业十大特色优势产业。细化落实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扶持政策,扩大省级循环经济引导资金规模,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支持循环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以建设高原旅游名省为目标,推进重点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旅游配套服务功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金融、科技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快物流园区建设。加强经济运行的综合调节,协调解决好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切实做好煤炭、天然气、电力的产需衔接,进一步加强铁路运输综合协调。
  六是加快推进城镇化,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加快推进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建设,大力推进海西城乡一体化建设,认真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方案》。深入实施“四区两带一线”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增强西宁和海西两个重要“增长极”的实力,辐射和带动全省其它地区加快发展。大力支持海东、海北、海南、黄南建设多种类实验区和示范区,推进三江源生态保护综合实验区建设。把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摆在突出位置,支持有条件的县建设工业园区和农业园区,努力建设若干经济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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