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青政[2011]10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草案)已经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批准,现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加快玉树灾后重建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年工作,对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推动全省“四个发展”,顺利完成玉树灾后重建任务,意义重大。根据省委十一届九次全委会精神, 2011年全省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四个发展”为主要路径,正确把握国内外形势新变化新特点,全面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增强投资和消费协同拉动,加快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实现民生改善和社会和谐,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推动全省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奋力开创“十二五”良好开局。
按照这个总体要求,2011年要着力抓好以下十项重点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灾后重建工作,加快社会主义新玉树建设步伐。坚持民生优先,加快推进以城乡居民住房以及公共服务设施为重点的各项重建工程建设。坚持自然修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实施生态修复工程,狠抓地质灾害防范和隐患治理,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大力发展特色效益种植业、现代畜牧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积极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文化旅游品牌和民族手工业,提高灾区长远发展能力。强化重建要素保障,精心协调组织好水泥、钢材等建设物资的供应运输,完善价格监测机制,确保重建项目顺利实施。
二是全力以赴做好项目和投资工作,努力保持投资对全省经济的持续拉动力。着眼于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长远发展,进一步谋划和筛选一批重大项目,力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加强项目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坚持早动手、早安排、早实施,落实好项目建设所需的电、水及道路交通等外部配套条件,抓紧做好新开工项目的建设程序完善工作。坚持打时间差,预安排投资计划,科学组织实施有关项目冬春季施工,提前启动一批重点项目。贯彻落实好推进西部开发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扩大投资,全力落实央企签约项目,在境内外举办大型招商活动,推动全省招商引资不断取得重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