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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变更提供常住人口信息查询服务的通知
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变更提供常住人口信息查询服务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常住人口信息对外查询服务工作,更好地为我市广大律师提供方便、快捷的就近查询服务,自2011年3月1日起,律师事务所因代理起诉等诉讼事项需要查询案件当事人户口登记住址信息的,律师凭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律师执业证书以及介绍信,可直接到相关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律师事务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公安分(县)局人口管理部门进行查询,不再到市局人口管理支队查询。人口信息证明由查询对象的户籍派出所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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