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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1年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白皮书》的通知

  (三)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开展情况
  1、主动协调,无缝衔接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基本形成
  市食安办主动协调,积极组织有关单位对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进行研究,先后组织召开三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讨论,出台了《深圳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和《关于市市场监管部门与相关政府工作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边界划分的意见》,最大程度地厘清了各部门之间的监管边界,避免了监管交叉和监管空白,基本形成了全市食品安全分段监管、无缝衔接的工作格局。
  2、牵头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市食安办先后牵头制订并下发了《2010年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白皮书》、《2010年深圳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深圳市乳制品及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深圳市2010年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非法交易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深圳市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实施方案》等工作方案,对各项整治进行了部署,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3、探索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体系
  市食安办制定了《深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和《深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实施方案(2010年)》,组织开展了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市卫生人口计生委在全市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络的基础上建立全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开展了即食食品、水产品、乳制品、禽肉等16类食品、1303份样品的风险监测工作,编印了6期《深圳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简报》,将有关风险监测信息及时通报市农业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为其开展监管提供参考。为发挥我市科研机构的技术优势,市食安办还组织开展了2010年度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资助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确定了8项课题研究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的科研优势,为食源性疾病控制、蔬菜、反式脂肪酸、餐具和潲水油等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4、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
  为明确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职责分工和工作程序,市食安办起草了《深圳市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预案(草案)》和《深圳市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草案)》,并已征求完有关单位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罗湖区制定了《关于罗湖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确定了辖区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程序和部门职责。市食安办组织开展了全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通讯演练(Ⅲ级响应),举办了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培训班。通过演练和培训,有效强化了各区和各部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人员的应急响应意识,提高了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应急能力。
  5、针对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及时开展督办
  关注我市食品安全热点问题,针对市民、媒体曝光以及各有关部门等关于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来信来访、反映蔬菜、农产品种养殖、私宰生猪、奶粉质量、亚硝酸盐、“潲水油”、瘦肉精等食品安全问题进行及时转办和协调,督促各食品安全成员单位办结来信来访件30件次。
  6、组织开展2010年食品安全工作督查
  为全面检查各区2010年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督促各区政府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责任,市食安办于2010年12月22日至23日间组织三个督查组对各区2010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反馈意见的方式对各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白皮书完成情况、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区食安委工作开展情况、各项专项整治情况、投诉举报受理和查处情况以及辖区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情况进行督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区较好地完成了2010年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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