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速推进南京国际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25、鼓励国际知名专业培训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及相关社会培训机构建立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按照国际先进技术和全球化的理念,通过开设服务外包专业课程、积极开展定向培训、岗位培训,加快服务外包专业定制人才培养。对经市认定的本市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经考核当年培训成效显著的,由市级财政给予分档奖励;对具有示范效应、年度培养的国际服务外包专业技术人才达到3000人规模,且每名学员培训周期在3个月以上的本市培训机构,经市认定后,作为全市公共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平台,给予100-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6、鼓励经市认定的本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和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合作开展就业培训和岗前培训。对高校应届大专以上毕业生和高校毕业3年内的大专以上毕业生通过3个月以上岗前培训,并被我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录用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市、区(县)两级财政给予录用大学生的本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4500元/人的培训费用资助。

  27、鼓励我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选送技术或管理骨干赴境外培训,对境外培训周期3个月以上的派员企业,经市认定后,由市级财政给予一定奖励。

  28、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人才市场、两种人才资源,以优惠的政策、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和便利的工作生活条件,加快引进海内外服务外包高端人才。对本市国际、国内知名服务外包企业,其高级管理和技术人员在南京居住的,其子女可根据市有关政策优先安排在我市入学,同时,其家属就业、医疗保健、户籍迁移、出入境管理等项服务,由所在地政府及公安部门优先安排。

  (六)创新投融资手段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发展

  29、鼓励企业加强和银行、金融机构的合作,开展服务外包合同质押贷款、股权融资,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开展互保、综合授信等方式获得信贷、金融支持。鼓励各担保机构为我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优先支持各担保机构为我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担保服务,推动银行和各类贷款担保机构向我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倾斜。鼓励企业通过上市实现做大做强,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并根据市有关政策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鼓励市级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优先支持具备一定发展潜力、高成长性的我市国际服务外包企业的发展。

  (七)构建市区两级服务外包政策保障体系

  30、各区县、开发区及市级以上服务外包示范区要制定专门的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并设立独立的本级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其中:国家级服务外包示范区不低于1500万元,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区不低于1000万元,其他区县、国家级开发区及市级服务外包示范区不低于500万元。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