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管理。加快省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步伐,确保2011年上半年投入运行。制定实施全省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指导意见及相关工作制度,构建全省行政服务中心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按照网络化、规范化要求,加强市、县两级行政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和升级改进,使其成为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重要载体和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理、责任追究等制度,积极开展预约、延时、全程代理、特事特办、网上审批等特色服务,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优化服务程序,提高服务效能。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争创优质行政服务中心”活动。
(四)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以“创先争优”和“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为载体,围绕中原经济区建设、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十二五”规划等重点课题,加强对各级干部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和行政能力。加强公务员制度建设,完善对公务员的绩效考核、竞争上岗、交流轮岗等办法,探索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公务员考核奖励机制,进一步健全录用、辞职、辞退、追究等机制、制度,建立法规完备、管理规范的公务员管理体系。以解决机关作风不实、行政效能不高等问题为重点,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促进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二、着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服务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五)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优化政务环境。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监察,严格执行涉企“十不准”规定,严肃查纠“四乱”、“四难”、“吃、拿、卡、要、”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重点做好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工作,健全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内部监管、行政监察和法制监督机制,有效促进行政处罚行为进一步规范。采取“整体推进、重点规范”的方法,对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环保、文化、民政、卫生、盐务等8个系统实施重点监督检查。扎实推进政务公开,落实重大决策、重要事项的公开咨询、公开听证和公示等制度,打造“阳光政府”。强化对行政效率、效果、效益的监督监察,集中整治行政机关及其公务人员办事推诿、效能低下、浪费资源等突出问题,促进政府机关、职能部门改善行政管理。
(六)进一步做好企业服务工作,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加强企业服务动态性跟踪督查工作,确保服务企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企业环境监测点、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无偿代理、涉企收费“一费制”等制度,积极构建服务企业长效机制。继续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严格执行全国统一取消3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规定,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环境不优问题。深入综合整治企业周边治安环境,为企业营造良好生产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