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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信息产业局关于开展市农村信息化示范村评选工作的通知

汕头市信息产业局关于开展市农村信息化示范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信息产业局、各农村信息化创建村:

  从2006年5月开始,由市委农办、市委基层办、市信息产业局、市电信局主办,广东华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和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协办,联合开展了汕头市“农村信息化示范村”创建活动。目前已重点扶持了30个“农村信息化创建村”。根据有关工作安排,结合创建村信息化活动开展的效果,拟于2007年5月17日前评选10个左右的创建村作为“农村信息化示范村”,于“5.17电信日”活动期间给予各示范村奖励和信息化扶持。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统计数字截至07年3月底)

  (一)村委办公室已开通使用宽带业务(必备条件);

  (二)在汕头市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中,除了介绍本村的概况、村容村貌、村委会等信息外,还在本村新闻、特色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信息有定期更新,积极应用电子村务系统(必备条件);

  (三)本村上网用户数达到20%,或06年底宽带用户数比06年6月底增加50%(必备条件);

  (四)固定电话普及率达到90%;

  (五)本村已经组建乡亲网,或已经提供乡村号码百事通服务;

  (六)已经安装汕头电信赠送的短信群发机,并利用短信群发机召集村委干部开会、通知有关事务;

  (七)举行农村信息化建设现场活动一次及以上;

  (八)自办或配合电信部门举行村民上网培训班一次及以上;

  (九)在农村信息化示范村创建活动中有突出贡献和光荣事迹。

  符合以上评选标准中的五个的创建村,有资格评选农村信息化示范村,优先考虑符合条件项目多的创建村。

  各创建村的上网用户数和固话普及率(即评选标准第三、四项)将于4月23日在“汕头市农村综合信息网”(http://www.st3n.cn)上公布,请各单位自行查询。

  二、“农村信息化示范村”的奖励

  对获得“农村信息化示范村”称号的单位,由主办单位颁发奖牌,并由市电信局提供下列通信及信息产品作为奖品。

  (一)市电信局提供宽带1线,2007年度免费,2008年度给予50%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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