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察。各区各系统要对推荐人选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材料。考察时应听取纪检、监察、检察、计生、安全生产等部门意见,“两新”组织中的业主候选人,还应征求工商、税务、劳动等部门意见。
(三)报送。在考察的基础上,各区各系统召开党(工)委会议,按推荐名额研究提出推荐表彰名单,报市委组织部。
(四)评定。市委组织部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或组织考察,按实际表彰名额遴选并提出表彰建议名单,报市委审定后公示。
(五)表彰。“七一”前夕,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予以表彰,对优秀个人颁发“鹏城先锋奖章”。
四、几点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这次表彰是我市纪念建党87周年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区各系统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狠抓落实。要广泛发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与推荐活动,提高典型的公认度,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二)认真把好典型质量关。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表彰对象,突出代表性,注意多挖掘、发现和推荐各领域、各行业的新典型。优秀个人要在民主评议党员的基础上进行推荐,重点表彰基层、一线党员干部,副局级以上或相当于副局级以上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原则上不推荐为表彰对象。
(三)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在推荐、考察等工作中,要客观总结推荐对象的典型事迹,向党员和群众公布,把推荐考察的过程作为宣传学习典型的过程。同时,要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宣传受表彰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典型事迹和优秀品质,以表彰活动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先进、赶先进。
(四)及时填报有关推荐材料。各区各系统要对每个推荐表彰对象,分别填写推荐表(可到“深圳组工在线”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整理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和事迹要点(200字左右)。请将推荐表、事迹材料和要点各一式3份(附电脑软盘),于6月10日前报送市委组织部。
联系人:蔡浔、吴报水,联系电话:82103655、82103617。
附件:1.表彰对象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
3.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4.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
5.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对象主要事迹要点;
6.优秀个人推荐对象主要事迹要点。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2008年5月14日
附件1:
表彰对象推荐名额分配表
名额
单位
| 先进基层党组织(个)
| 优秀共产党员
(名)
| 优秀党务工作者
(名)
|
福田区
| 10
| 14
| 10
|
罗湖区
| 10
| 14
| 10
|
南山区
| 10
| 14
| 10
|
盐田区
| 5
| 7
| 5
|
宝安区
| 14
| 20
| 14
|
龙岗区
| 14
| 20
| 14
|
市直机关工委
| 18
| 26
| 18
|
市委驻深工委
| 17
| 25
| 17
|
市民营工委
| 10
| 20
| 10
|
市委教育工委
| 5
| 9
| 5
|
市委卫生工委
| 4
| 6
| 4
|
市国资委党委
| 10
| 16
| 10
|
光明新区
| 3
| 4
| 3
|
合 计
| 130
| 195
| 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