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培育市场,深化合作,营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环境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运用市场机制,营造公平、良好的市场环境。深度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突出引资引智,提升国际化水平。
(一)创新模式、完善标准,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做好国家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实施工作,支持市场拓展和商业模式创新,引导消费模式转变,实施全民健康、绿色发展、智能制造、材料换代、信息惠民等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加强新能源并网及储能、新能源汽车等领域的市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在物联网、节能环保服务、新能源应用、信息服务、新能源汽车推广等领域,支持企业大力发展有利于扩大市场需求的专业服务、增值服务等新业态。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现代废旧商品回收利用等新型商业模式。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全省药品质量保障体系升级,进一步完善长白山道地药材品种规范化种植、养殖标准体系建设,提高药材质量标准,支持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安全性高、价格合理的创新药物优先进入省医保目录。
(二)搭建平台、拓宽渠道,创造良好的合作环境。
大力推进中俄、中古、中德、中朝等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加强中俄科技园建设,加快推进中古生物技术合作园区建设,拓宽中德合作领域。鼓励境外企业和科研机构在我省设立研发机构,鼓励外商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引导外资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推进国内合作,吸引央企和域外企业来我省投资创业。推进省院、省校合作,进一步扩展合作内容,落实合作项目。支持企业通过境外注册商标、境外收购等方式,培育国际化品牌。加强企业和产品国际认证合作。
六、统筹规划,政策扶持,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序发展
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合力推动,充分发挥规划、政策引导作用,加大工商、财政、税收、金融等支持力度,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序发展提供保障。
(一)制定规划。
制定全省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各类专项规划,加强规划和政策的衔接。配合国家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指导目录,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调查。
(二)建立财政投入增长机制。
设立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成果产业化、重大应用示范工程、创新能力建设等财政补助和支持。